环境影响评价是我国环境保护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要求建设项目在实施前先行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预测、评估其环境影响,并提出预防和减缓措施,取得批复后方可开工建设。
我公司已委托深圳市江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等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现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项目概况:广东天种牧业有限公司拟建设广东天种生猪标准化养殖项目(一期),总投资33446万元,总用地面积405550.68m2,建设面积183585.65m2。本项目年存栏104610头生猪(哺乳仔猪按比例折算成年猪)、其中存栏种猪(指母猪)11250头,年出栏肥猪180000头。
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属于禽畜养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鼓励类条款第1款【农林类】第4条【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二、建设项目运营期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环保措施概述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包括猪舍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堆肥车间废气、沼气燃烧废气、无害化处理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和食堂油烟。
1)恶臭气体:饲喂有效微生物菌剂、合理配比氨基酸用量等饲喂方式从源头降低臭气产生量,猪舍喷洒生物除臭剂,黑膜沼气池为全封闭,加强绿化以减少恶臭气体的散发,恶臭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2)沼气燃烧废气
沼气经“汽水分离器+二级半干脱硫法”处理后点火燃烧,燃烧废气通过,通过8m排气筒排放,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标准。
3)堆肥车间臭气
本项目堆肥车间为全封闭,堆肥间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汽水分离+臭氧发生器”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恶臭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4)无害化处理废气
本项目病死猪和分娩物采用无害化高温生物降解机处理,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较小,产生的恶臭气体和堆肥车间臭气经“汽水分离器+臭氧发生器”处理后, 通过 15m 排气筒排放,恶臭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5)备用发电机废气
由于柴油发电机仅作为停电时紧急备用,使用频率较低,用发电机废气经配套的水幕除尘设施处理后达标通过8m排气筒排放,废气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新建标准。
6)食堂油烟
厨房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总风管引出,进入专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囱达标排放,油烟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小型”标准。
(GB18483-2001)。
根据对同类项目产生的废气治理情况的了解,以上措施在实际使用中都是比较成熟的,工艺可行,采用设计的处理措施后,拟建工程废气排放完全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本次评价认为拟建工程采取的各项废气处理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猪尿液、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等。本项目综合废水经过“固液分离+加药初沉+厌氧(UASB)+二级AO+氧化塘+反应终沉+消毒”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用于作物灌溉用水,污水全程由管道输送,与雨水分开,在雨季废水暂存于场内暂存池中,不外排;废水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物排放要求。因此,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运营期间,本项目噪声经相应的降噪措施处理后通过建筑物门窗及墙壁的屏蔽、阻挡作用后,将会大幅度地衰减。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建成后噪声在厂区边界外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因此,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病死猪、猪粪、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脱硫剂、医疗废物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病死猪经过无害化高温生物降解处理后和粪便、沼渣一起作为有机肥料交环保手续齐全的有机肥厂进行处理,其中病死猪采用无害化高温生物降解机处理后作为有机肥料交环保手续齐全的有机肥厂进行处理;猪群防疫、消毒过程会产生废疫苗瓶、废消毒剂瓶等废物,交由符合农业农村部门相关规定且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建设单位对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规定进行管理。通过采取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基本不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在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后,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在环境保护上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公众可由网上链接查阅拟建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拟建项目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询问详细信息,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天种牧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322121401
联系人:章晋广
通信地址:广东省陆河县新河工业园新河二栋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① 对拟建项目及我公司的了解情况;
② 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③ 对项目选址的认可;
④ 对项目投产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⑤ 针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采取的措施;
⑥ 对本项目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示单位:广东天种牧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1年4月22日